2017年长春市小区通信架空线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小区通信架空线路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光缆长度(公里) 管道长度(公里)
一标段 长春市内(详见招标文件) 911.64 17.488
二标段 750.92 19.074
三标段 445.19 8.089
四标段 318.87 9.586
2.3 招标范围:架空线路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计2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