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接入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220千伏间隔工程水土保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华云新材料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2015年度自用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有关建设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6]544号)下发文件,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40%,金融机构贷款占60%,招标人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金山镇境内。
2.2 工程概况:
华云新材料接入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220千伏间隔工程位于包头市固阳县境内,建设性质属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扩建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建设内容包头扩建区和设备堆放区。工程总占地面积0.15公顷,动用土石方总量0.08万立方千米。计划于2017年4月开工,2017年6月完工,总工期3个月。
2.3招标范围:
2.4本次招标为华云新材料接入春坤山500千伏变电站扩建220千伏间隔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评估工作。
2.5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3个月。计划2017年4月开工,2017年6月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评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含);
2.具备国家或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监理机构资质、乙级及以上监测机构资质和乙级及以上验收技术评估资格;
3.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类似项目的监理、监测和验收技术评估业绩,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资格;
投标人除具有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 月4 日至2017年 5月 8 日下午16: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