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喷淋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及安装和绥化灭火器供货招标标公告
2017-05-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 清苑喷淋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及安装和绥化灭火器供货招标-2017年5月环境公司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大唐绥化热电新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 清苑喷淋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及安装和绥化灭火器供货招标-2017年5月环境公司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大唐绥化热电新建工程-招标三部
2、工程规模:2×660MW。
3、建设地点:跨省
4、招标范围:清苑喷淋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及安装和绥化灭火器供货。
5、交货期:2017年6月30日。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1000万及以上;
(2)财务状况良好。
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需具备消防施工壹级资质
(2)需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成套供货及设计能力。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近5年有2个及以上数量设备满1年良好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用户使用证明);
(2)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