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电厂1、2号炉脱硝钢结构螺栓包覆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汕尾电厂1、2号炉脱硝钢结构螺栓包覆工程物资采购
二、招标编号:0724-1700C30N1566
三、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七、招标范围:矿脂防蚀膏、矿脂防蚀带和防护罩等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预计分两批,第一批2017年5月末,第二批2017年8月初,具体每批的供货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方项目负责人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国家标准GB/T 1771-2007执行出具的油漆配套的耐盐雾测试合格报告,耐老化检测时间不少于1000小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4日-2017年05月09日。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