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鄂温克旗S202线至伊敏嘎查公路、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以鄂交发〔2016〕191、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鄂温克旗S202线至伊敏嘎查公路、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工程,合计里程:16.776公里。具体情况如2.3附表。
2.2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交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共计92日历天。
2.3标段划分:鄂温克旗S202线至伊敏嘎查公路、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规模 |
项目控制价(万元) |
标段控制价(万元) |
标段里程(公里) |
1 |
2017-GC0146-1-SG-01 |
鄂温克旗S202线至伊敏嘎查公路、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工程一标段 |
S202线至伊敏嘎查公路,起点BK5+278.367接孟根诺尔嘎查西北旧路中心,与鄂温克旗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B线终点顺接,项目路线全长约2.6km,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天然碎石基层;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为1/25。 招标里程2.6公里。 |
173.4922 |
609.7359 |
7.878 |
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B线),起点BK0+000位于S202旧路K93里程碑东侧伊敏河河东鄂温克电厂水管伴行砂石路路面中心点,与该砂石路顺接,终点BK5+278.367位于毕鲁图嘎查东侧该水管伴行路路面中心点与该路顺接。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天然碎石基层;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涵洞均为1/25,共设钢筋混凝土盖板暗涵2道,钢波纹管涵3道。 招标里程5.278公里。 |
436.2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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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GC0146-1-SG-02 |
鄂温克旗S202线至伊敏嘎查公路、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工程二标段 |
永丰嘎查至苇子坑公路(A线),起点AK0+000位于鄂温克电厂水处理厂西侧院墙外水泥路头中心点,终点AK8+897.633位于苇子坑嘎查西侧原有水泥混凝土路头中心点与该路顺接。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天然碎石基层;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涵洞均为1/25,钢波纹管涵4道。 招标里程8.897公里。 |
621.3072 |
621.3072 |
8.89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存在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最近5 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验收;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3.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 25 日10时30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