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四川石化轻重污油系统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PC)招标公告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1)新增污水提升池。2)新建轻污油稳定单元。3)新建重污油回收单元。4)新增容器4台,管壳式换热器6台,空冷器3台,离心泵6台。新增低压开关柜3台。新增DCS系统控制器一套。5)新增钢结构136300Kg。除上述主要项目外,还包含相配套的总图土建、电仪及DCS系统、管道暖通及消防设施,安全卫生及电信工程等。
详细建设内容见初步设计文件。
项目工程费用1481.80万元。建设地点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轻重污油系统改造项目选址地点在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厂内催化裂化、气分联合装置西北角预留地内,毗邻五号路与三十二号路。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范围的全部物资的采购和工程施工(不含第三方检测)、单机试车、工程中间交接、工程交接,配合三查四定、联动试车、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29日(土建开工日,具体要依据设计出图时间确定准确开工日)。
计划工程中间交接日期:2017年9月25日。(参考长周期设备采购周期和安装计划时间定)。
计划工程交接日期:2017年10月25日。(参考设备安装后具备工艺和系统试车时间定)。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9天(开工日至工交日)。
2.4技术标准:设计图纸内相关标准规范。
2.5质量标准: 质量验收合格,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100%,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率100%,投料试车一次成功,性能达到四川石化要求。
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SH-DL-2017-009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和业绩
*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年以上炼油化工装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近三年(2014、2015、2016至今)内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1项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确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的证明文件(单位证明需加盖本单位鲜章)。
3.3企业业绩
*近三年(2014、2015、2016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
3.4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2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