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信息产业园3#开闭所新建工程电缆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中信息产业园3#开闭所新建工程电缆安装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金华讯城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浙中信息产业园3#开闭所新建工程电缆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BDZB(YH)2017-0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浙中信息产业婺星基地,本次项目施工范围为浙中信息产业园3#开闭所新建工程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及防火堵洞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2.2工程地点:金华市婺城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工期: 30 日历天;
2.5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6 工程概算: 20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经济开发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投标人经当地检察院查询,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两个月内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时间:2017年 5月8 日至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