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四平市条子河支流小红嘴河(铁西区段)综合治理项目
一标段:1.41公里,桩号:0+000--1+140,计划投资额:1124.8万元
二标段:3.21公里0+000--3+210,计划投资额:584万元
三标段:2.057公里,桩号:3+310--5+385,计划投资额:633万元
四标段:建筑工程20个垃圾棚及3个蓄粪池,计划投资额:277.9万元
五标段:绿化工程,计划投资额:100.4万元。以上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竣工并完成验收;
2.3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地点;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2015年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4-2016年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只可对一个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7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