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电业局2017年第十一批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4 已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第1-3标段);
3.5 具有“内蒙古电力系统安全工器具入网许可证”,并通过2017年年检(第6标段);
3.6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供货业绩3份。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即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9日到2017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4.3.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3.2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4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的,须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4.3.5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须提供证书原件;
4.3.6 已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原件(第1-3标段);
4.3.7 内蒙古电力系统安全工器具入网许可证原件,并通过2017年年检(第6标段);
4.3.8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供货业绩原件3份;
4.3.9 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除须提供4.3.1 -4.3.3、4.3.8 、4.3.10 项的原件外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4.3.10 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有效变更证明;
4.3.11 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2);
4.3.12 报名时被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
4.3.13 在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
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为无效报名资料,招标人拒绝接受。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及售价
5.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