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大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县大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泽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中央财政奖励及自筹(其中中央财政奖励占4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县大坳;
2.2招标规模:批复总投资约8865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500万元;
2.3计划工期:约180日,设备交货时间:2017年12月10日前
2.4标段划分:1个设备采购及安装标;
2.5招标范围: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6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采购安装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2具有涵盖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内容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代表(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高级技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为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3.1.4投标人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人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否则无效)。
3.1.5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水轮发电机组独立设计制造业绩(有效类似业绩均指转轮直径不小于1.8m且单机容量不小于20MW,并且至开标之日止已成功运行满两年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原件及用户证明书原件,否则不视为有效业绩)。
3.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自行勘察现场,对安装环境、交通条件等做具体了解,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业主提交已勘察现场的声明及保证供货的承诺,投标报价中需包含设备、安装中实际用到的配件、保险、利税、管理、施工安装、调试、装车、培训、图纸资料(带电子版)等全部费用。若在供货、安装过程中因地形、安装环境等不明导致无法供货、施工或工期延误等情况,所有责任将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因此造成的合同违约,业主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解除供货合同。
3.5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每批次到货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设计人、监理及工程所在地质监部门的抽检及验收,招标人保留驻厂监造的权力。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设备采购及安装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