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肥城市高新区工业三路314号,占地面积约376亩。
2.2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要求:在2017年7月1日前,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5、35、50毫克/立方米;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需对工程中烟气除尘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2.2.3、主要建设内容:
2.2.3.1、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一期工程1#130T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塔内超净除尘改造(含原脱硫塔内除雾器的拆除)。
2.2.3.2、新建烟囱的烟气在线监控及数据上传设备(达到环保部门超低排放检测标准)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
2.3招标内容:
本工程投标范围包括:
2.3.1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2.3.1.1、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一期工程1#130T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塔内超净除尘改造(拟选用离心管束式除尘除雾装置,安装于二级脱硫塔上端,达到高效除尘除雾效果,实现尘颗粒的超净排放。)及其相关系统的采购、安装、防腐、调试及质保(含原脱硫塔内除雾器的拆除)。
2.3.1.2、原脱硫塔出口净烟气烟道改接至二期新建烟囱的相关支架、烟道、风门挡板、补偿器、热工检测仪器仪表的安装(含电缆线路的敷设连接)、防腐、保温、调试等相关的所有施工工程(含施工场地的恢复工程)。
2.3.1.3、热电建设二期项目中包含新建烟囱的烟气在线监控及数据上传设备(达到环保部门超低排放检测标准)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包含设备仪表站房,站房建设规格及要求要符合环保验收标准),必须在改造完成后同时投入正常达标运行。
2.4工期:工程截止工期为2017年06月20日前整体达到168运行。
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4其他要求:
3.4.1具有有效的质量、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总师)、采购经理、施工经理资料员等相关人员)应是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出具相关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 伍 仟元整(¥ 3000.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5日,每天9:3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