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监理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佛山供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佛供电计〔2017〕2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
2.2建设规模: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监理,含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内的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及高明区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不含配电网自动化项目)的建设监理。本次招标总计25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1087.17 万元,分为4个标段。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个别项目无法施工,建设单位有权调剂项目,调剂项目仍由中标单位负责监理。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3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共分为 4 个标段,各标段之间可以兼中,各标段项目名称如下:
2.5.1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2.5.2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第二标段)监理
2.5.3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第三标段)监理
2.5.4佛山供电局中低压配电网基建2017年第二批项目(第四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 ,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