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石井镇板桥村扶贫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费县石井镇板桥村民委员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费县石井镇高桥村扶贫开发光伏发电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费县石井镇板桥村扶贫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xzx-2017-0511
三、采购项目情况:采购光伏并网发电系统,总光伏容量约为123KW,供应商负责供应光伏系统设计、设备、安装及调试、供电入网、人员培训等内容(清单详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光伏供电设备、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设备的供电入网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
2、供应商须为光伏发电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其生产或代理的光伏发电设备须经相关部门进行认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承装(修)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80万元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