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
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
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
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4台旋转滤网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6. 投标人至少应具有应用于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且以海水作为循环水的火力发电工程二个及以上的旋转滤网国内运行业绩(2015年4月30日前投运),
须提供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
7.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
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
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至2017年5月27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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