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新建工程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15]11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新疆,计划于2017年1月15日。项目业主为浙能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生活区广场的铺装及部分附属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具有近5年内(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铺装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经理近5年内(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铺装工程施工(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在其他合同工程项目中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的视为在建工程);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5月24日9:00至2017年5月30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9: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