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TLJTC-2017-078(二次)
受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泥晾晒场地挡风抑尘墙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泥晾晒场地挡风抑尘墙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煤泥晾晒场地挡风抑尘墙改造的所包括的土建及结构设
计、供货、施工。本项目抑尘墙总高度为10米(暂定)(从煤场的地坪至抑尘墙的
顶部,即包括抑尘墙土建基础的高度),总长度为490米。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
件为准。
4.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800万(含)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3个以上,同类型挡风抑尘墙的工程业绩(业绩合同附投标文件中)。
(3)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1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7.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一),并按要求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题按以下格式填写:报名表+煤泥晾晒场地挡风抑尘墙改造项目+投标人名称;如未按本格式填写邮件标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此而发生错报、漏报等所引起的责任)。
8.招标文件发售:521.00元人民币/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汇款备注:标书款+项目简称),并按要求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单(附件二)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或丢失所引起的责任。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1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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