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半年大宗物资采购-液氨招标公告
1.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要求
1.1概况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华能平凉电厂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的平凉市以东二十里铺。电厂一期4×300MW燃煤机组,分别于2000年、2001年及2003年建成投产发电,二期2×600MW燃煤空冷机组,分别于2010年实现“双投”建成投产发电。一期#1、#2、#3、#4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已于2012年、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
1.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液氨(>99.8%)(下半年用量) |
含量≥99.8%,残留物≤0.4%,水分≤0.1%,油含量≤5mg/kg |
吨 |
2,000.00 |
液氨(瓶装 50Kg/瓶)(下半年用量) |
含量≥99.8%,残留物≤0.4%,水分≤0.1%,油含量≤5mg/kg |
瓶 |
100.00 |
上述材料用量为估算量,最终按实际供货结算。
1.3交货期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8天内。
交货地点: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承运单位须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具有近3年(2014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火电厂类似规格液氨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须明确承诺按交货期要求完成供货,并出具承诺函。
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25日9:00起至2017年6月1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以及公告第2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答疑、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6元。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经理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