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机组3号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氧化风机采购项目-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2017年6月二级集中招标四部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合山公司#3机组#3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项目氧化风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最终用户(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脱硫系统共配置有5台氧化风机,其中#1~#4氧化风机为双叶罗茨风机,#5氧化风机为单级高速离心风机,本项目拟将#4氧化风机改为单级高速离心风机。
2 建设地点
广西合山市电北路1号。
3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招标范围为: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3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采购1台套的单级高速离心式风机。主要包括风机的设计、选型、供货及现场指导安装、运行调试、移交、培训等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4.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4.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4.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4.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1.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9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4.1.9.1 须取得有效制造(生产)商授权,且制造(生产)商应符合4.1.2至4.1.7条的要求。
4.1.9.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1.9.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4.1.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4.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5 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6日截止(9:00-17: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通过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标书费”。标书费价格:841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6日截止(9:00至17: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10:00。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暂定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10:00开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