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一:金阳、冕宁区域项目
金阳县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分为热柯觉风电场、青松风电场和红峰风电场。
(1)热柯觉风电场位于金阳县热柯觉乡,风场容量约6.2
kW,海拔高度2800-3200m。
(2)青松风电场位于热柯觉风电场南侧,位于金阳县则祖乡,风场容量约5.4
kW,海拔2700-3000m。
(3)红峰风电场位于金阳县红峰乡,风场容量约5.2
kW,距离金阳县城直线约15km。
(4)冕宁县金林风电场位于冕宁县金林乡和泽远乡,风场容量约8
kW,场址海拔约3300-4000m。
标段二:广东、湖南、贵州、广西区域项目
(1)湖南宁远县杨柳田风电场项目位于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风场容量约5
kW,海拔高度840-1000m,离宁远县城直线约10km。
(2)广西宁明县那楠风电场位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县,风场容量约10
kW,海拔500m~950m。
(3)贵州从江则里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往洞乡、停洞镇、谷坪乡、下江镇,风场容量约20
kW。
(4)贵州兴仁苦森箐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下山镇,风场容量约6
kW。
(5)贵州晴隆紫马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紫马乡,风场容量约4
kW。
(6)贵州普安羊龙山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新店乡,风场容量约5
kW。
(7)贵州普安罗汉乡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罗汉乡,风场容量约6
kW。
(8)广东汕尾市陆河县碣石溪风电场工程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的大坪、上官排一带山区,高程范围为20m~1100m,控制范围面积约60km²。风场容量约10
kW。
2.2 建设地点:
标段一 :金阳、冕宁县区域项目
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冕宁县。
标段二:广东、湖南、贵州、广西区域项目
1)湖南宁远项目: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
2)广西宁明项目:广西崇左市宁明县。
3)贵州则里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
4)贵州苦森箐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
5)贵州紫马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
6)贵州羊龙山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
7)贵州罗汉乡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
8)广东陆河县项目: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2.3 建设规模:
该批测风塔塔高分80m、100m两种。100m高测风塔安装风速计6只,高度分别为10m、50m、80m、85m、90m、100m,安装风向标3只,高度分别为10m、80m、100m;80米高测风塔安装风速计5只,高度分别为10m、50m、70m、80m*2,安装风向标2只,高度分别为10m、80m。
标段一:金阳、冕宁区域项目
金阳热柯觉风电场:3座100m测风塔
金阳青松风电场:3座100m测风塔。
金阳红峰风电场:3座100m测风塔。
冕宁金林风电场:1座100m测风塔。
标段二:广东、湖南、贵州、广西区域项目
湖南宁远杨柳田风电场: 2座80m测风塔、1座100m测风塔。
广西宁明那楠风电场: 2座80m测风塔、1座100m测风塔。
贵州则里风电场: 2座80m测风塔、1座100m测风塔。
贵州苦森箐风电场: 2座100m测风塔。
贵州紫马风电场: 1座80m测风塔、1座100m测风塔。
贵州羊龙山风电场:1座80m测风塔、1座100m测风塔。
贵州罗汉乡风电场:1座80m测风塔、1座100m测风塔。
广东陆河碣石溪风电场: 1座80m测风塔、1座100m测风塔。
2.4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2017年度陆上风电项目前期测风设施采购服务,包括不限于测风方案的编制,测风塔的设计制作,测风塔基础施工(包括征地、协调等费用),测风塔及测风设备的采购、运输(包括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质保期2年内测风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测风数据的收集及管理,测风数据分析报告及风资源评估报告的编制,至少保证24个月完整测风数据,以上费用总价包干。详见技术要求。
承包人负责承担建设期和运营期所涉及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设计责任险、设备责任险。
2.5计划工期: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提交工程测风方案;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测风塔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其中金阳红峰风电场、金阳热柯觉风电场、金阳青松风电场及冕宁金林风电场的测风塔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他风电场的测风塔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两个标段相同):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具有建筑业企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建筑业企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应具有销售50套及以上测风设备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使用单位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测风设备应为国际知名品牌。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获得制造商授权)。
3.4 各投标人均应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5月26日9时至2017年6月8日17时整。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