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泉县池河至迎丰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下达2016年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安交字[2016]278号)下达投资计划,以(关于转发省公路局《关于安康市石泉县池河至迎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的通知)(安交函〔2016〕3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车购税与县级政
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池河镇接316国道K1978+000处,经前池乡、谭家湾、中心村、大堰村、茨坪村、迎丰镇、庙梁,终点位于宁陕石泉界,路线全长39.031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本次招标范围为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LM-1标段:K0+000—K19+760,LM-2标段:K19+760—K39+100;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独立完成过1条及以上且单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施工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