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禹州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由禹发改城乡【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许昌市财政专项资金和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资一标段、物资五标段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物资一标、物资五标)二次
2.2工程编号:JSGC-SL-2017100-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4个标段,其中本次公告招标内容如下:
物资一标:200QJ系列井用潜水电泵及农用地埋线采购及安装;
物资五标: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及安装;
2.4 工期要求:
2.4.2物资及安装期:按照业主要求供货及安装;
2.5 质量要求: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2.6 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3. 报名条件
3.1物资一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潜水泵生产厂家,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2物资五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设备生产厂家,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4)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3 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限制其投标资格。
3.5 本招标公告允许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