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治多县江次甘珠尔石经墙修缮工程、治多县长江七渡口遗址修缮工程已由青海省财政厅以青财教字【2016】1471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治多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现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家文物普查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
(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SCLY-2017-037 修缮工程 仿古建筑及修缮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30日
结束日期: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培训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建筑、古遗址维修,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即文物保发(2006)28号明确的相关人员或在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公布的2015年文物保护工程人员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中有关人员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培训证,且有安全证,拟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上人员须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资质备案证。
(3)投标企业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提供近三年内健全的财务审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