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厂等4个电厂无损检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3005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厂等4个电厂无损检测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1
华能北京热电厂、雷龙湾电厂、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华能奉节金凤山风电场塔筒设备检验技术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2.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十五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本项目技术人员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检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无损检测工程服务经验。
(2)参与本项目的无损(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检测人员至少有20人具有无损检测Ⅱ级资质。
(3)参与本项目的检验人员应具备金属材料、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背景,风电塔筒及金属结构设备设计与制造专业背景。
(4)本项目涉及到的工作地点为制造厂和安装工地(有60多个地点),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为60人。
(5)参与本项目的检验人员,在合同执行中仅限用于本项目,不得参与其他项目。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6月05日起至2017年06月09日止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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