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供氧工程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项目业主为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供氧工程
2.2建设
2.3建设规模:义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楼为地上 6层,面积约为 6640平方米,附属楼为地上二层,面积为 911.1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4承包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装饰装修、电气系统、供氧吸引、医用传呼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机电工程专业)。
3.3投标人近 3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2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 BBB以上(含 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拟派本工程的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机电工程专业)、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 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