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采油一厂油井Ф139.7mm套管开窗侧钻井修井及试油工程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198576-DQYT-0014567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为采油一厂油井Ф139.7mm套管开窗侧钻井修井及试油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就采油一厂油井Ф139.7mm套管开窗侧钻井修井及试油工程施工第1标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1标包工程内容包括:外协、设备搬迁安装、起油管、洗井、通井刮壁、套损测井、打水泥塞、挤水泥、钻塞、试压等;第2标包工程内容包括:外协、设备搬迁安装、试油施工准备、通井、洗井、试压、生产(生活)水供应、下工具(提供井口、拉运工具、储水工具)、配合射孔、配合压裂、排液、求产(含油、水、气取样及分析)、冲砂、完井、交井以及所有的安全防喷措施、其他措施作业。
招标范围:第1标包招标范围:采油一厂采油一厂油井Ф139.7mm套管开窗侧钻井修井及试油工程施工第1标包,修井工程施工,预计施工20口井(预计数量,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第2标包招标范围:采油一厂采油一厂油井Ф139.7mm套管开窗侧钻井修井及试油工程施工第2标包,试油工程施工,预计施工40口井(预计数量,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2 中标后签约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 2.3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YJY006-1(二次)、DQZB2017-YJY006-2(二次)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修井及试油,或井下作业工程类相关服务;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1第1标包投标人及其拟派队伍必须同时具备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井下作业或修井队伍资质(资质证书中施工区域必须是限定在长庆油田区域); 3.4.2第2标包投标人及其拟派队伍必须同时具备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井下作业或试油队伍资质(资质证书中施工区域必须是限定在长庆油田区域); 3.5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6投标人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现象,需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9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的施工安全记录(油气田企业相关建设单位出具); 3.10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HSE管理体系清单及详细内容,且单独编制成册; 3.11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日期不符或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2投标人拟派施工队伍2016年出现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拟派队伍的投标: 3.12.1修井/试油施工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油(气)水井报废的施工队伍; 3.12.2发生井喷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施工队伍; 3.12.3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队伍; 3.12.4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施工队伍; 3.12.5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3.12.6因自身原因,与其他单位(公司)发生纠纷且进入司法程序,给其他单位(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施工队伍。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