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山市周市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华庭路、恒盛路新设道路标志标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招标:SZGZ2017-FT-034号
二、招标内容:华庭路、恒盛路新设道路标志标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资质和市政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以保证长期服务。
4、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企业近二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近六个月以来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鲜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上述所需证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材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5、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各个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6月09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