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的入围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HT-2017-117-FW
2.3采购内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收入真实性核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部门决算核查、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等工作。
2.4服务周期:三年。
2.5服务承诺:优质服务
3.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公司。
3.2 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要求。
3.3 近三年内有省级以上(含)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业绩至少一项。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期限已满。
3.5必须在长春市范围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