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17-06193
1.招标条件
本格尔木市群艺馆及歌舞团排练厅建设项目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6]442号文、格发改[2016]4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文体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及市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格尔木市文体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4000平方米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和500平方米歌舞团排练厅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总工期18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新建4000平方米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和500平方米歌舞团排练厅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6月10日、6月11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