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彭州市濛阳镇中横西段道路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立项【201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融资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招【2011】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928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建设地点:彭州市濛阳镇。
2.2工程规模:道路长500米,宽20米,总面积10000平方米,以及排水、综合管线、照明、绿化等工程。
2.3招标控制价:/ 。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彭州市濛阳镇中横西段道路工程全部施工的监理。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6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只允许选择一个标段中标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由招标人确定。
3.4入围条件:
□(房屋建筑类工程)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市政公用类工程)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