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代理律师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根据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管理需要,要求律师事务所对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本部及其下设分支机构进行委外诉讼代理业务等进行服务。
2.2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代理律师事务所服务入围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参加项目审查、起草或者审查法律性文件、办理综合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担任诉讼仲裁事务代理人、进行法律培训等方式为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及其下辖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5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具有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成立时间为一年及以上;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4、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中至少3人及以上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建行大厦27楼 招标部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