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阳市溧河治理工程已由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溧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南阳市溧河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一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溧河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2招标编号:NZGC2017039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招标范围:南阳市溧河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一标段:南阳市溧河治理工程竣工质量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四个类别的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计量部门颁布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证明材料;近三年以来财务、信誉状况良好;
5)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具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质量检测人员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协会)颁发的相应专业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7)投标人未承担过本项目的其他检测工作,且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
8)能够提供可靠和完善的服务;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6月6 日上午09:00至2017年6月12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