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绿化养护一韩谊路鲜花种植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化养护一韩谊路鲜花种植养护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5-646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7-1031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鲜花种植。(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预算金额:23.6万元
5、交付地址:奉贤区。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236000(国库资金:236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7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