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石蒲塘风电场道路挡墙修复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09
项目编号:HNZB2017-06-04008
1.项目名称
华能洱源石蒲塘风电场道路挡墙修复及附属工程
2.招标范围
2.1 主线道路排水沟、挡墙修复及新增挡墙
包含但不限于:1)损毁排水沟清除,重新砌筑排水沟;2)新建浆砌石挡土墙;3)原有浆砌石挡土墙加高。
2.2 升压站及其附属工程改造
包含但不限于:1)消防水池防水及保温处理;2)供水系统管道改造;3)升压站车库拆除;4)消防水池水位在线监测系统、厨房防火门安装;5)六氟化硫在线监测通风控制系统改造;6)升压站新建柴油机房;7)升压站C25路面混凝土浇筑。
2.3 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牌安装
包含但不限于:主线及支线道路防撞墩、交通标志采购、安装。
2.4 生态恢复及环境保护
包含但不限于:主线及支线道路边坡、弃渣场、风机平台、原生活营地等草种补撒,乔木补种。
2.5 柴油发电机房
包含但不限于:升压站内新建柴油发电机房一座,含动力电缆等。
2.6 水泵房技改
包含但不限于:更换水泵总成及维修电机1组,更换高压止回阀2只,加装远程控制及监控系统1套,双电源自动切换主机及附件采购安装等。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8)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9)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9日9:00起至2017年6月1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