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烟台电厂2×9F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拟建设2×9F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电网接入山东省烟台市当地电网。
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华能烟台电厂原厂区内。
1.2 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研阶段岩土工程勘测及地形测量工作,出具勘测报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五年内无因勘察、设计原因而引发的基建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施工中,无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火电专业);
2.2.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2.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至今),应至少独立承担不少于3项9F级及以上燃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1日08:30时起至2017年6月15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费:563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