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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澄江交通培训中心生态恢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玉溪市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澄江交通培训中心生态恢复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

 玉溪市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澄江交通培训中心生态恢复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1 项目地点:玉溪市及招标人制定地点;
1.2 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澄江交通培训中心生态恢复项目;
1.3 谈判范围:对拆除后的网球馆、向阳楼、1、2、3幢住宿楼、4、5、6幢住宿楼、职工食堂进行简单绿化恢复,包含设计及施工,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绿化、景观灯光、苗木迁移、建筑小品、庭院灯、人行走道铺设、景观、园林给排水等;两年维护管养,管养范围包括恢复绿化以及招标人范围内原有绿化。
1.4 工期:30日历天
1.5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总预算:15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类似业绩;
2.2 具备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足够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项目参建人员具有类似园林绿化施工经历;
2.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 时 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至 17 时3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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