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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徐闻县海安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以农办渔【2013】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徐闻县海安渔港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徐闻县海安国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工程
(2)项目概况:新建417米渔业专用码头,147米护岸,港池航道疏浚67.8万平方米及道路堆场工程18705平方米,约798平方米的渔港管理中心,临时工程1项,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航道浮标和通讯导航设备等。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徐闻县海安镇;
(4)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范围内的新建417米渔业专用码头, 147米护岸,港池航道疏浚67.8万平方米及道路堆场工程18705平方米,约798平方米的渔港管理中心,临时工程1项,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航道浮标和通讯导航设备等。招标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
(5)项目总投资:约5030万元。
(6)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
(7)监理服务期:自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止。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范围内的417米渔业专用码头, 147米护岸,港池航道疏浚67.8万平方米及道路堆场工程18705平方米,约798平方米的渔港管理中心,临时工程1项,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航道浮标和通讯导航设备等。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码头工程或渔港工程施工监理;
(3)总监理工程师为交通运输部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除法定节假日),每日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公章)两份,单独提交(下载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1项码头工程或渔港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资料等复印件);
(7)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资质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 1)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应制作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2)投标人对以上证明、证件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则不予报名。
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lztb.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发布。如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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