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柴村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3#、4#、5#、6#、9#、10#、11#楼室内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12
1.招标条件
本太原市柴村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3#、4#、5#、6#、9#、10#、11#楼室内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配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东临规划路,南临昌盛东街,西侧为汾西路,北面为金桥北街,总建筑面积为约177735.93㎡,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额约700万元。
2.2招标范围:低压配电柜(包括进线电缆)至电表箱(包括户表和电表箱出线接头,但不包括电表箱出线)的敷设。
2.3本工程分三期进行安装,第一期为9#、10#、11#楼安装,第二期为3#、4#楼安装,第三期为5#、6#楼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