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5G2C-2017-WZJC-0602
本次名称: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省道211线新和至沙雅公路工程第XHS-1标项目经理部。
本次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也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组织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标书
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GHL 500 波形梁钢护栏 单面(双波) m 3528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2 JAGC 1000 单柱式交通标志 ○标识 直径800mm 个 27
○标识 直径1000mm 个 2
△标识 边长1100mm 个 32
△+○标识 边长1100mm;直径1000mm 个 7
□标识 850*1130mm 个 3
双柱式交通标志 □标识 2100*1320 个 1
□标识 2650*1350mm 个 1
□标识 2875*3175mm 个 4
□标识 6250*3000mm 个 8
□标识 6400*2650mm 个 2
□标识 4400*2100mm 个 2
□标识 3100*3100mm 个 1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标识 2875*3175mm 个 4
□标识 4945*3400mm 个 1
□标识 5200*2650mm 个 2
□标识 5800*2650mm 个 4
□标识 5800*3100mm 个 2
□标识 5750*3850mm 个 1
□标识 6225*3000mm 个 4
太阳能黄闪灯 400*400*450 套 8
附着式交通标志 里程碑 个 38
公路界碑 个 142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反光型标线材料 平方 18780
突起型标线材料 平方 4615
柱式轮廓标 个 839
附着式轮廓标 个 24
警示柱 200*200*1500mm 个 30
3 SN 500 缓凝水泥 P.O42.5 吨 8800
注:以上为图纸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按照现场验收量确定。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交安材料(JACL)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提供原件或副本的方式)。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具备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
(7)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交安材料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护栏(HL)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符合护栏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相应的满足护栏要求的生产线,且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满足合格供应厂资格条件的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需在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