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色拉龙一级水电站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云晨招2017-246
开标时间:2017-07-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色拉龙一级水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老挝色拉龙一级水电站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老挝色拉龙一级水电站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色拉龙一级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并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老挝色拉龙一级水电站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
2.2 建设地点:老挝人民共和国沙湾拿吉省。
2.3 交货地点:老挝色拉龙一级水电站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位置。
2.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采购设备的供货,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的设备进行工地现场开箱交接与供货,并培训现场人员、承办设计联络会、提供技术资料指导安装与安装质量检查,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等工作,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6工期要求:具体供货时间以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前述规定的时间内自报供货期及调试期)。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并能提供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或就该次投标获得制造商唯一授权,能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相关资格材料。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从事国内外水电工程机电设备供货经验,并具有满足该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即供货机电设备清单、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业主提供的证明设备供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十年(2006~2016年)具有不少于一个的境外水电项目设备供货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应用水头50m及以上,且单机额定容量35MW及以上的混流式水轮机和水轮发电机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即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正式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开具的供货业绩证明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其销售工程机电设备的相关业绩,同时应提供本次代理的制造商的境外供货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