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绥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康庄路景观绿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 绥采计字【2017】79号
二、项目名称:康庄路景观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
名称 详细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康庄路景观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
求见磋商文件 1项 4,415,438.85
四、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苗木栽植等类项。
7、拟派项目经理1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专业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园林专业)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工长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和项目经理无犯罪行贿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2、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五、潜在供应商报名须知: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绥化市政府采购网查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取消报名的方式,供应商直接参与投标。
3、任何对磋商文件有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潜在供应商,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六、投标截止期及开标日期: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7年6月23日9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