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的委托,对黑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金融保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的全部招标内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金融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2017-171
三、项目服务地点:黑河市烟草专卖局、嫩江县烟草专卖局、北安市烟草专卖局、五大连池市烟草专卖局、孙吴县烟草专卖局、逊克县烟草专卖局。
四、项目概况:第一包: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范围:黑河全区专卖外勤人员;第二包: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包:车辆保险;第四包:存货保险;第五包:房屋保险,保险内容:黑河(办公楼、仓库、车库、配送中心楼、第二批发站、第二批发站车库、物流中心办公楼、物流中心仓库、物流打包机组),孙吴(办公楼、仓库),北安(办公楼、仓库、车库、通北综合楼、通北仓库),嫩江(办公楼、仓库),逊克(办公楼、仓库、车库);第六包:现金保险,保险范围(黑河、北安、嫩江、五大连池、逊克、孙吴);第七包:公路货运保险,保险范围:黑河到嫩江公路运输卷烟货物保险;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
6.2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负责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保险经营资格;
6.3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负责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6.4 投标人在黑河市须具有中心支公司(需提供中心支公司营业执照),在黑河市及各区、县(市)设置专门机构,同时具备对出险现场快速查勘现场的能力;
6.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日期须为2017年6月15日后) ;
6.6投标人不得在中标之后转包给其他公司的投标承诺(须加盖公章);
6.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8本项目允许对多个包次兼投兼中;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