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总工会景观绿化(含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总工会[2017-6]1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停车场约2600m2,计划小车停车位70个(规格3m×6m)、大巴车位2个。计划院内空地绿化景观面积约2700m2。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垫高约40公分混凝土硬化处理,加装钢制遮阳帆棚,增设道路标线、地面排水、消防、LED照明设施等,估算费用约104.8万元。院内空地绿化景观拟设置休闲桌椅、健身路、微地形、石材道牙,种植低矮乔木、花灌木、灌木色带、草皮等,估算费用约43.30万元。估算总价约148.1万元。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即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地点:湖北省总工会院内。
2.4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方案及施工图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一体化1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景观绿化工程相应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2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16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绿化面积在2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合同内容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即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出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4年7月17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其他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放: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