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鹰潭天权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鹰潭(余江)眼镜产业园区龙岗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站运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JXLX-ZFCG-2017-004-2
2.项目名称:鹰潭(余江)眼镜产业园区龙岗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站运管服务采购项目
3.货物名称及数量:
(元) 备注
余购2017B000138001 鹰潭(余江)眼镜产业园区龙岗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站运管服务 一年 37939.2元/月 455270.4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货物、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注:本项目可续签四年服务合同。一年期运管服务承包期满后,视其服务质量、效率及是否达到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考核目标和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状况,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或服务补充协议,采购人续签期为四年。若本项目终止合同,则采购人将对污水站进行验收,按移交清点的财产有遗失的按折旧价补偿或由承包方购置填补,并办理好一切移交手续和尾月结账付款手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在报名和购买谈判文件时需带以下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一份交于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7.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不含法定休息日)每天9:30—11:30,15:00—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