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高铁新区枚皋路(城东路-高铁路段)及综合管廊工程检测项目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本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受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安高铁新区枚皋路(城东路-高铁路段)及综合管廊工程检测。
2.工程地点:淮安高铁新区,城东路至高铁路段。
3.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含桥梁)、综合管廊工程涉及结构功能与安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沉降、基坑监测、市政工程、主体结构等)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实体抽测。
4.检测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
5.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相关经营范围),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备查)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类;②备案类(市政工程检测、基坑监测);③专项类(地基基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备查)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备查)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淮安市范围内)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
(6)投标文件中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投标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
(7)无转包、分包、挂靠的行为。(投标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单位检测资质能力必须满足工程检测范围,拒绝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