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濛江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GXTJG-20161172-TX)
招标上限控制价、更改通知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通知
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藤县濛江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工程
2、项目编号:GXTJG-20161172-TX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二、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佰玖拾肆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捌角陆分(¥6944960.86元)(含社会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按费用定额费率标准计算。
三、本项目更改内容:
藤县濛江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招标文件中: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改为“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携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等资料与招标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①“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更改为“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监督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②“3、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等招标费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建报监资料,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人。”
更改为“3、中标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等招标费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建报监资料,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列入黑名单,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人。4、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三天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人。5、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列入黑名单。”
四、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确定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9时00分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5月22日17点30分前必须到账。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五、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