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德新区2017年度电力设施维护工程监理已列入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2017年建设计划,招标人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内容:完成长德新区2017年度电力设施维护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电力工程专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