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ZB-2017-376/4
1.招标条件
本鹿泉区龙泉西路至衡井线道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鹿行审[2017]8号,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鹿泉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鹿泉区龙泉西路至衡井线道路改建工程项目主线起点为东土门村东南,山前大道与龙泉西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18+180,自西向东沿石家庄市动物园北侧布线,至张家庄村转向南,沿现状山前大道进行改建,经张家庄、杜家庄、下聂庄、大李庄、辛庄村,与槐安路平交,下穿石太客专铁路,与南二环西延道路平交,经韩庄、岭底村,至终点为北寨村西侧,与衡井线交叉。终点桩号K35+567,全长约17.38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支线:国道307至动物园段,路线长约0.73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米。槐安路青银高速至山前大道段,路线长约0.78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4米。全线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期工程的使用林地可研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评价风电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对森林资源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生态效能的影响、对景观风貌的影响、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对林业发展的影响等,提出相应措施。现场测量工作完成后即开展内业资料的整理、分析、计算和论证,并编制本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报告编制深度执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深度要求,报告内容应同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地方法规的要求。
(2)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1个标段。
2.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19日至2017年 6月 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