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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将军帽村华能罗源电厂厂区内,本次公开招标将确定2家销售单位负责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炉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生产的不少于80%粉煤灰产量的销售工作,根据中标价格,报价高的销售单位分配50%的粉煤灰量,报价低的销售单位分配30%的粉煤灰量;招标人将预留不多于20%的粉煤灰自行处理。
投标人负责粉煤灰对外销售,并承担销售和运输过程的所有协调工作,技术规范中涉及工作范围界定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以工作范围不清为借口推诿责任,具体说明详见技术规范。
1.2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华能罗源电厂1、2号炉(2×660MW)生产的原灰、二级灰、粗灰。(产灰量随机组负荷和燃烧煤种变化而变化。合同期内预计产灰量为34.5万吨。上述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作承诺。项目实际投产日期可能受国家政策影响推迟或延期导致灰产量大幅减少,投标人需自行评估政策方面的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招标人对因国家政策造成的投产延期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可能因煤种变化或发电小时数变化导致石膏产量大幅增加,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否则视同违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明确经营许可的具有销售建筑材料、粉煤灰或加工粉煤灰产品企业。
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销售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用工证明或劳务合同。
2.3投标人须具有三年以上粉煤灰销售业绩,且年均销售量不少于10万吨,投标人必须提供粉煤灰和产品销售处置合同扫描件。
2.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在福建省内自有储灰库或租用储灰库的合同扫描件,储灰库容量不少于1万m3。
2.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6 在国家、行业中无不良记录,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621900起至2017625170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51/标段。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玲
电话:15210323921   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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