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三-1次集中规模物资及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2017-06-21
招标编号:JZZB2017-WZ03-1
1、招标条件
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具体招标人详见《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三-1次集中规模物资及服务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物资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见下表,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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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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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2017-WZ03-1-01 |
铁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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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2017-WZ03-1-02 |
导、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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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2017-WZ03-1-03 |
线路金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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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2017-WZ03-1-04 |
绝缘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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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2017-WZ03-1-05 |
光缆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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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2017-WZ03-1-06 |
防鸟刺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物资类: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如有)。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近五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6)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7)近五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9)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投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1)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试验报告必须含盖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的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投标人若中标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向他人进行转包、分包生产的;一经发现,买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2.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