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四批次集中采购项目追加9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NM-ZCHW-17050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它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
第四批次集中采购项目追加9标段
招 标 公 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招标内容:便携式油中溶解气体及微水分析仪(色谱分析仪)(1套)、蓄电池内阻测试仪(1台)。
3、采购批次编号:CJ-2017-4(追加9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CEITCL-NM-ZCHW-170509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5、供货期:中标后15天内
6、拟投资额: 525000.00元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一照即可);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一年以上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投标上年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提供一年以上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提供企业简介);
5、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无工商违法处罚的记录证明截图打印件);
6、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回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没有列入最新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投标人、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8、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同一人且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
9、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具有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型式试验报告及检测报告;
10、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有失信记录的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及与上述经济主体有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其他经济主体,其报名将被拒绝;
11、投标人可为经销商,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经销官方代理文件,代理经销范围必须与所投标的物相符;如为制造商须出具生产制造证明文件,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国外制造商的授权书;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不收取费用;
未曾在



